01
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王灵光
违规占用业务监管单位公车问题
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王灵光长期占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业务监管单位某国有独资企业的小汽车,并将其2017年至2018年4月使用该车辆产生的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费等共计68506元在该企业报销。
02
鄂州市教育局原副调研员、市第二中学
原校长靖金平违规收受礼金
组织、参加公款旅游活动问题
2014年,靖金平在操办岳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市第二中学多名干部职工所送礼金16000元。2014年11月、2017年7月,靖金平先后2次组织、参加公款旅游活动,产生旅游费用25740元,其中靖金平个人应承担费用9060元。
03
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
副调研员秦永宁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04
鄂城区樊口街道钮墩村原党总支书记
村委会主任汪安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9年,汪安正先后3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购物券折合共计7600元。2019年5月,在操办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多名村干部和小组长所送礼金3900元。2019年,汪安正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2020年7月,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0年1月,违规向村干部和聘用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和加油补助66000元。汪安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汪安正被开除党籍,依法免去其村委会主任职务。2021年2月,汪安正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上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腐败分子严重违纪违法,往往从一个红包、一张卡、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的“四风”问题开始。
鄂州纪委监委警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时俱进纠治“四风”,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予以痛击;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